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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PO|豪江智能,以持股平台持有激励股权,递延纳税备案成功

东方财富网 税捷
2024-08-26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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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发行人正在执行的对其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、其他核心人员、 员工实行的股权激励及其他制度安排和执行情况

1、已经实施完毕的员工激励 为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,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,同时 为了回报其对公司作出的贡献,公司以间接持股形式对其进行激励。

(1)启德投资 启德投资系员工持股平台,于 2017 年 12 月开始成为发行人股东,持有发行 人 7.36%的股份,对价 2 元/股。

(2)启源资本 启源资本系混合持股平台,于 2019 年 4 月开始持有发行人 3.86%的股份, 对价 4.5 元/股。

(3)启贤资本 启贤资本系员工持股平台,于 2019 年 4 月开始持有发行人 2.03%的股份, 对价 4.5 元/股。

(4)启辰资本 启辰资本系混合持股平台,于 2020 年 6 月持有发行人 1.32%的股份,对价 12 元/股。 

(5)已经实施完毕的员工股权激励的纳税情况 根据《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》(财税〔2016〕 101 号)规定,非上市公司授予本公司员工的股票期权、股权期权、限制性股票 和股权奖励,符合规定条件的,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,可实行递延纳税政策, 即员工在取得股权激励时可暂不纳税,递延至转让该股权时纳税。启德投资、启 源资本、启贤资本、启辰资本中具有公司员工身份的合伙人已就上述股权激励取得《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备案表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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